第110章黑暗的……(一)
黑暗的,
还给黑暗……
光明的,
留给光明……
我不愿作一个异类;
背负起生命,
——无法承受之重!
可我又怎能,
扭曲舍弃自己的心灵!
?
(二)
其实我一切都能适应!
——但我却无法违心地赞同……
光明,
被用作一种手段;
黑暗,
只是一种无奈地回应……
——本质上没有任何地不同!
概念化地不可调和地生死对立,
全出于有心人的刻意操纵……
2017.3.19晨
注:
所谓的“黑暗森林”
法则,反映的并不是宇宙中,各个文明相处的事实,而是地球本身的事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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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艺术,绝大多数情况下,代表的都是作者和作者所处时代,自身的情况和对外界环境的认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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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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