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我想是不需要的。
我喜欢上那个名叫林依依的女生,是在大一的英语四级考场。
那天不知道是哪个瓜皮值日生排的座位,给我座位留的空间特别挤,我趁前面座位还没坐人时把桌子往前挪了挪,好放下我的大长腿。
结果那个名叫林依依的女生来了,她先轻声细语地问了我一句:“同学,你可以把桌子往后挪一挪吗?我位置太挤了”
。
我当时还在紧张地背单词,头都埋到了书里,林依依见我没反应,敲了敲我的桌子,提高了音量:“可以把桌子往后挪一挪吗?”
我这时才抬起头来,本就因为考试紧张的心在见到了面容清纯,笑语盈盈的林依依后,心跳得一发不可收拾。
我连忙道歉,赶紧挪了桌子,随后林依依有礼貌地、微笑着跟我说了一声:“谢谢”
,那一刻,我的心就像解开了栅栏的绵羊,在我身体的每一处肆无忌惮地蹦跳和奔跑。
考试结束后,我请了好多个人喝奶茶才要到林依依的联系方式,在我连续几个月小火慢炖的追求攻势下,林依依拒绝了我,她说:“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”
。
其实,我心里都知道,林依依喜欢的人是我的舍友汤哲,她为了汤哲加入学校的计算机社团,每天啃着她学不懂的计算机知识,就是为了能帮助汤哲一起完成课题项目,而那个陪林依依学到深夜,一遍一遍耐心教她计算器知识的人,就是我。
有几次我差点以为林依依也喜欢我,现在想来只是我那时候太异想天开了。
林依依生日那天,我送了她一双高跟鞋,那是我吃了三个月泡面才买得起的奢侈品,林依依很开心,给我切了最大快的蛋糕,我激动地吃完了,然而事后我才知道,因为蛋糕太甜了她不想吃,当晚约着汤哲一起去吃了牛排配红酒。
但是正因为我喜欢林依依的理由很单纯、很纯粹,所以我对她的喜欢不会轻易消失,大学四年里,我一直以朋友的身份默默陪伴她,就算直到林依依和汤哲手拉手走在校园里散步,我也依然在内心里祝福她能够过得好。
图什么呢我?纯粹是忘不掉她而已,18岁喜欢的那个人,即时在我329岁时,我也忘不掉。
所以当我现在挑选购买仿生人时,我还是按照林依依的样貌性格去定制,尽管这样在别人眼里像个痴汉,但是随便其他人怎么说,三百年后,我依然想牵起她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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